星期五

大溫哥華明年將推行統一銷售稅 HST

近日溫哥華房屋建築商表示,卑詩省推行統一銷售稅(HST),可能會打擊正在復蘇中的大溫哥華新屋的房地產市場。

烈治文房屋建築公司老闆格里姆Grimm表示,定於明年實施的卑詩省統一銷售稅,可能導致本地新屋售價大幅增加,從而影響新屋銷量。

格里姆表示,由於溫哥華屋價近期回落,因此吸引不少買家在這時入市,但新稅實施之後,價格的因素可能令溫哥華一些潛在買家卻步。

Portrait Homes今年迄今約有35幢全新獨立屋在大溫哥華開建,但格里姆擔心,更高的銷售稅,會令一些買家難以負擔。

房地產業者指出,根據卑詩省府的新屋退稅計劃,在統一銷售稅 HST 生效之後,40萬元以下新屋的銷售稅,不會多過目前,而40萬元以上新屋的銷售稅,則會比目前增加7%。

太熱了! 溫哥華氣溫 攝氏33.9度

熱浪襲捲,溫哥華昨再以攝氏33.9度,連續第二天打破歷來高溫紀錄,炙熱高溫,讓早已習慣清涼天候的溫哥華居民大呼「凍未條」(受不了)。

大溫哥華連日籠罩在炙熱天候下,前天下午最高溫33.8度,打破當地49年來的高溫紀錄,昨天下午4時當地設在溫哥華機場的官方氣象站再上衝33.9度,不僅突破當地在1965年7月30日創下的當日高溫29.4度紀錄,也再創歷來新高。

星期四

今年是否適合投資溫哥華房地產?

在經濟不景氣,金融海嘯的吹襲下,許多人對投資雖不至於卻步,只是更加謹慎。大溫哥華地區房地產數個月以來房價波動不斷,幸好現已逐漸恢復平穩,一些有多餘資金的人,也開始詢問此時是否適合投資房地產?

一般溫哥華房地產投資者可略分兩類,各有投資的目的和手段,以下具體說明。

一、賺取租金收入為主的投資者:由於現階段金融投資產品回報太差,例如花旗銀行股票跌至目前的美金三元左右,基金普遍腰斬一半,銀行定存利率又低;相對的,房屋貸款利率也降至歷年新低(上周prime rate降到2.25%),預計今年難望大幅回升,貸款利率低是促進購屋的有利元素之一,再加上房價從2008年5月最高點以來,已經下調了20%,例如溫哥華市中心的一睡房加一書房,約650呎的大樓單位,現值35萬上下,出租一個月租金1600元到1700元,估算年投資回報率為4.5%。因此以收取月租收入為著重點的投資者,此時是溫哥華房地產進場的大好時機。

這一類型的投資者一般持有物業的時間較長,房地產若以5年、10年的周期曲線來看,房價均呈上揚趨勢,主因是房地產大都能跑贏通貨膨脹,具保值作用。在購屋時必須側重物業的地點,例如接近大眾交通工具,對租客而言有絕對的吸引力。

二、取房價增值的投資者:此種投資者只需要房租能夠打平貸款支出即可,抓對進場和出場時間即是致勝竅門。即便如此,在選擇投資物業時,除了地點外,格局、座向、光線等內部因素都需注意,因為是賺取增值差價,房子的品質對價格的提升影響巨大,切勿大意。

今年2009第二季溫哥華房市又出現火熱情況,惹得此類型的投資者蠢蠢欲動,但現在是否是進場的最佳時機呢?目前加拿大經濟大環境仍陷窘境,而加拿大失業率將於第三季和第四季大幅攀升

原因之一是大學畢業生暑期時大量湧入市場,搶食工作大餅;
原因之二是為溫哥華冬奧會工作的短期工因合約陸續期滿,有部分將成為失業大軍的一員,這些失業者恐拖累經濟,其影響力不能小覷。

在第二季溫哥華房價持平,房市熱絡的當下,如果手中握有投資物業,應該趁此時良機重新整理,包括物業和貸款。例如:

1. 重新投資房地產:

小屋換大屋:由於小屋房價下降的幅度略小於大屋,兩者價差縮小,適合更換大屋,對投資有利。

更換區域不佳的物業:把握此刻趕緊將增值效果差的物業脫手,尋求更適合投資的物業。

更換已需要花大錢的物業:例如已屆15年的公寓,正值須換屋頂、水管、整修外牆等大幅支出,有損投資者的利益,應趁此出售。

2. 重新銀行貸款:

目前貸款利率正值歷年新低,把握良機,解除利率過高的房貸,重新貸款,降低投資成本。

投資房地產是許多溫哥華移民所熱衷且擅長的「副業」,在經濟景氣時,如魚得水;在經濟不景氣時,也能保值得宜,的確是最佳的生財之道。

轉述自世界日報

星期二

溫哥華房市出現復甦跡象

溫哥華房地產業者近日發表的報告顯示,全國各大城市的房市出現復甦跡象,其中以大溫哥華和大多倫多兩大都會區的復甦態勢最為明顯,大溫哥華地區價位60萬元左右的獨立屋成為搶手貨,帶動復甦步伐。

溫哥華房地產仲介公司的「市場復甦報告」部分內容印證了一周前發表的月份報告內容,譬如大溫哥華房市6月份銷售量較去年同期勁揚75.6%,升幅明顯居全國最高,其次為卡加利銷量飆升28%,多倫多27%。

另一方面 報告提供頗具參考價值的獨特內容,譬如指出各大城市最搶手獨立屋的價位,這是目前房市的亮點,也是復甦關鍵動力所在。

本報告指出,溫哥華最搶手獨立屋的價位在60萬元左右,吸引不少首次購屋者進場。雖然這個「入門價」仍然遠高於一般公寓的價格,但「價格合理的好貨色」不乏捧場客。

報告指出,這種「搶好貨」的現象,從溫哥華,本拿比,列治文地區到南端的白石鎮處處可見,包括周邊的菲沙谷地區。以溫哥華市傳統熱門社區Kitsilano為例,當地目前的住宅成交個案,估計其中半數有多於一位買家出價搶購。

據報告分析,大溫地區復甦態勢凌厲,除了全國普遍可見的有利因素──例如利率處於歷史性低水準、房價明顯比一年前高峰期為低等之外,也有本身獨特因素,如2010年冬季奧運效應、捷運加拿大線今秋竣工通車等。

參考 溫哥華世界日報

何時是 高點? 何時是 低點?

移民五年,剛好趕上溫哥華房地產狂飆期,我不但一毛錢沒賺到,還付了五年昂貴房租。主要原因是資金不足,又缺乏膽識。

我是技術移民,從開始申請時,就透過網路掌握溫哥華的房屋市場狀況,自認已是半個「專家」。因此,當2004年報到時,我告訴有意託我買房的海外朋友們:「現在的房價是歷史新高,可能要等它下來時才買。」

一位與我同時報到的同鄉,因為事先沒有做研究,一下飛機就買房,用了70幾萬在北本拿比買了一間地8000多呎,房子近4000呎的獨立屋。她貸款50萬,房子有兩個出租單位,各2房,租金可以償還部分貸款,她每個月付的貸款錢,其實與我的房租差不多。

當時我覺得她很衝動,都還沒確定是不是要住下來就買房子,而且工作也沒著落,說不定連房子都養不起。老鄉一點也不愁,她說至少會住五年,拿公民後再把房子賣掉。如果付不起貸款,就自己住地下室,把上面租給別人,她隔壁家的日本人就這樣,兩夫婦擠地下室,大房子高價租給別人住。

我沒有學他們,一心一意等待房價下跌。等啊等的,房價愈來愈高,就這樣過了五年。去年夏天開始,房價雖然跌了一些,但不夠多,「都等這麼久了,一定要更低才行。」我告訴自己。所以,冬天所有人都縮手時,我也沒出手。

沒想到,市場一下子又熱了起來,房價並沒有繼續跌。我焦急萬分,無法確定是否要立即進場,因為資訊太多,實在無法判斷未來的市場會如何。就在我猶豫萬分時,老鄉又在UBC旁邊買了一間兩房的公寓,準備給今年夏天要上大學的兒子住。

「妳的問題就是研究做得太多了,反而把自己綁起來。我那間70幾萬買的房子,現在政府估價就有103萬,你去哪裡可以賺三十萬,而且住得這麼舒服?這幾年我來來去去,根本沒找過事做,不像妳每天忙得跟蜜蜂一樣,可是我的收入是妳的好幾倍,妳還沒看清楚嗎?」老鄉當頭棒喝,我啞口無言。

當初,就有理財高手勸我買屋,他的理論是「如果是投資要選擇時機,若是自住就要馬上買,只要住上十年,在溫哥華沒有一間房子是不賺錢的。」我認為他說風涼話,就算是自住,也有高點與低點,我非得等低點再買不可。

問題是,我們並不知道何時是「高點」,何時是「低點」,總要等到事過境遷,才知道原來今年一、二月是近年來的低點。現在,只有「追」與「不追」的問題了,我可以立即進場,或等待下一個「相對低點」。

該不該買個房子?如今回想起來,有點痛恨自己的「研究」。如果像那位老鄉一樣,先一頭栽進去再說,說不定我現在的「身價」已提升了好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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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如何在溫哥華買房地產? *Reply on David's Question from Taiwan

在溫哥華買房地產如何下OFFER

下訂單OFFER是指買賣雙方間的協議,通常是買家起草做出,所以叫下訂單。所下的訂單一旦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責任,跟合同一樣。

訂單中的條款包括; 購買價格,定金, 交割日期和一些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往往是買方提出的,通常是銀行貸款和房屋檢驗。為保護買家,沒有貸到款或所購房屋檢驗時沒有達到買方質量要求,買方可以不執行合同,也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房地產經紀人這時的功能非常重要,因為好的經紀人會根據自己在房地產領域中的經驗幫助買主準備近期相同區域 (方圓500公尺左右)、及政府去年估價、相似房產成交情況的資料,幫助買主確定合理價格,既要符合市場的供需情況,又要符合賣方的心理,因為房地產買賣中心理因素相當重要。如果買的是滯銷的房子,那就相對簡單;如果是個搶手的房子,下訂單的技巧就很關鍵。

從心理因素上講,並不是所有賣方都想要把房子賣到盡可能高的價錢。賣高價雖然是所有房主的希望,但是一旦決定出售房子的話,房主不希望他們的房產成為滯銷品,盡快出售也是售房者的重要考量。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是每個售房者都需要安全出售自己的房屋。所謂安全出售並不是指什麼天災人禍,而是指簽訂的合同能夠順利實施。所以對房主來說,他不希望訂單中有過多的附加條件。

比如,-個貸款的附加條件,可能使一樁房地產買賣流產,如果買主下訂單後,在銀行貸不到款的話。一個苛刻的房屋檢驗條件也會使售房者失去興趣。這時的售房人如果有好幾家買主競爭的話,他可能不挑那個買價最高、附帶條件過多的,很可能選擇那個價格適中又沒有什麼附帶條件的買主。他知道那些附加條件一旦不能滿足,他不僅失去了給價最高的買主,也可能失去了給價次高而沒有附加條件的買主。

因為後者一看訂單已簽,大勢已去,就會轉購其他的房產,不再回頭了。而買主又得做新一輪的廣告,等下一批人看房,再來一遍討價還價和下訂單的過程。

作為買主來講,如果看到滿意的房子,又出現競爭的話,那決心就要下得果斷。因為在一個激烈競爭的條件下,房產售價可能超過房主本人的定價。如果競爭的買主互不相讓的話,這時買主就要考慮是出一個自己所能接受的最高價一次定乾坤,買不成就果斷撤出,還是一點點地提價,打持久戰,消耗競爭者的耐心。

房地產經紀人這時的作用很重要,他會替你確定價格上限,也會為你探聽買主的真實用意,實質上一個好的房屋買賣合同應該是雙方都滿意的合同,而不是只買主滿意賣主不滿意或賣主滿意買主不滿意的合同。

下訂單前應做的工作還很多,像價格比較、琢磨賣方的心理等。

價格比較是買房中相當重要的一環,這裡指的價格比較不僅是比較售價,而且還包括比較房產的綜合情況,這時做筆記尤其是列表就顯得十分重要。

我在帶買家看房時就列了一個表格,左邊寫上房產名稱和自己的編號,右邊一欄則寫價格、地理位置、交通狀況、房屋新舊程度、室內裝修的條件、朝向以及其他你認為重要的因素。朝向是國人最關心的一個問題,西方人不太在乎門向南,而國人就比較在意。一個滿意的房子最好在不同時間去看,這樣可以比較陽光的照射情況,對房子有個總體的認識。

PS. 在溫哥華買賣房地產,買方不需負擔經紀人任何費用

讀者建議? alan9969@gmail.com

星期五

溫哥華首次購屋減免房地產交易稅

很多我們台灣新移民,在加拿大溫哥華居住超過一年以上,並且是第一次置業,新移民從不同資訊得知房地產交易稅之不同資料,就像盲人摸象,一知半解,我們新移民用這些不全面的資料來決定購買房屋價格,幾乎要繳付不必要的款項給政府。

有鑑於此,在此和各位探討關於房地產交易稅資料,和要符合甚麼資格才可以省回房地產交易稅之稅款。

房地產交易稅是一項卑詩省政府的稅,稅款由買家支付,賣家是不需付這項費用的。
無論在卑詩省內購買任何形式物業都需要付這稅項,有關房地產交易稅之計算方法。

例如買$600,000溫哥華兩房公寓,需要一次過付 $10,000卑詩省房地產交易稅。計算如下:

首 $200,000 X 1% = $2,000
餘下 $400,000 X 2% = $8,000
共付$10,000

屋價$425,000 或以下,房地產交易稅全免
屋價$425,000 - $450,000,房地產交易稅有部分豁免
屋價$450,000以上則要付全數,完全沒有豁免

第一次置業人士想豁免房地產交易稅,買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未曾擁有用自己名字登記之自住居所
(二) 一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根據移民法)
(三) 要在卑詩省連續住滿最少一年。
(四) 在房子登記後92天內一定要搬進去住
(五) 在此房子最少要住滿一年
(六) 擁有這房子最少一年

另外,買家所購買之物業和貸款也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一)在大溫哥華地區,購買物業價不可以多過$425,000;
(二) 物業面積不可以多過1.24畝;
(三) 房子一定要買來自住。


資料來源: 溫哥華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