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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換低利率房屋貸款合約。

貸款利率滑落至數十年來最低點,許多背負房屋貸款的溫哥華屋主都開始考慮,是否該換個新的低利房貸合約。

溫哥華理財專家表示,屋主若提前解除固定利率的房貸合約,依法必須支付罰金。但在低利率時代來臨的情況下,即使扣除違約罰款,改簽利率更低的房貸合約,還是可以為屋主省下更多錢。
加國利率近期快速大幅調降,因此即使是去年才簽的固定利率房貸,當時雖已處於「歷史性的低水準」,但以現在的利率水準看來,還是高得離譜。

在這種情況之下,許多房貸客戶紛紛求教於房貸專家,詢問提前解約是否划得來。

溫哥華理財專家指出,其實屋主只要作幾個簡單的算術題目,就可以知道提前解約是否划得來。如果貸款餘額在解約後變少,那就表示屋主應該有所行動了。即使提前解約須繳交相當金額的罰款,但是在可以取得更低利率的情況下,通常還是有利的。

或許有些人會不想為了省小錢而跑銀行,但是如果去銀行花一小時的時間,填點資料,簽簽文件,每個月就可以省下一 二百元,又何樂不為呢?

提前解約的房貸客戶必須支付的違約罰款,通常是三個月的利息,或是所謂的IRD(利率差額)。IRD是補償銀行因客戶違約遭受利息收入損失的一種計算方式。銀行通常會自兩者中取其高者,由於近來利率大幅滑落,所以銀行多會採用IRD。

此外,客戶還須要支付解約及簽新約所牽涉的律師費用。這筆費用一般而言,會在500至1000元之間。計算出所有的費用之後,該筆金額可以依客戶的喜好及財務狀況加總至新貸款餘額,或直接一筆付清。

由於目前的利率已是近50年來的最低點,所以三、五年前辦房貸的屋主,大部分會在議定新利率後鎖定七至十年的長期合約。通常短期房貸利率會低於長期房貸利率,但屋主為了圖個安心,多半還是願意這麼做。

資訊來源 : 溫哥華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