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簡介溫哥華房地產買賣流程

現在許多台灣來的新移民朋友正在考慮買房產、換房或賣房。無論如何,了解加拿大房地產市場的運作和學習基本法律概念是必須的。此文的目的是向大家簡單介紹房地產買賣過程。如果還是有相關疑問,歡迎各位朋友與我聯繫。

1:賣方屋主決心賣出房產,與某一地產公司(及某一地產經紀)簽署代理銷售合同(LISTING CONTRACT),正式建立委託人(賣方房地產主)和代辦人(此地產公司)的關係,並列明合同細節(雙方的承諾)。

2:賣方房地產主填寫陳述文件表格透露此房產的關鍵信息。賣方經紀獲取多方面詳細資料後將此房產列入MLS數據庫。

3:買方經紀搜索MLS數據庫,發現此房地產物件適合買主顧客的要求,買方經紀向買主介紹此房產。買方經紀與賣方經紀安排時間看房。

4:買方出價 OFFER,買方經紀協助起草合同(CONTRACT OF PURCHASE AND SALE)。賣主可以接受買主的出價及條款,也可以還價並在合同中加上其他保護自己利益的條款。雙方彼此還價及談判後達到共同滿意的價錢和條款,簽署的合同在法律上開始有對雙方的約束效應。

5:免除條件。因合同中一般都有需要免除的條件,比如買方需銀行貸款、需驗房師出具令買方滿意的驗房報告等,直到所有條件全部清除之後,此合同才完成。

6:免除條件後,雙方已受法律約束,必須完成合同之約定。基於這樣的信心,各自可以安排搬遷等事宜,聯繫通知各自的律師或公證人以完成產權及金錢的交接。
7:COMPLETION DATE 產權正式轉至買方名下,房屋貸款(mortgage)註冊於產權上。地稅等項目需要以ADJUSTMENT DATE為分界分別承擔,多退少補。買主應購買房產保險。因為在法律上,所有風險都從這個日子開始轉成新房主的責任了。
8:買方經紀從賣方取得鑰匙,在POSSESSION DATE當日交給新房主。賣方應在POSSESSION DATE之前搬出,以便買主能夠在POSSESSION DATE當日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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